close
出處:古龍武俠論壇
作者:冰之火重新整理,讓你飛等網友協力修訂(未最後定稿)


(六)第六階段

飛刀,又見飛刀 a.1981.02.14-05.25聯合報(台)連載93次,分楔子、五部(十二章)和結束(注1)
b.1981.07萬盛(台)出版(注2)
◎ 于志宏、葉‧林稱1977,誤(注3)
◎ 1981.02.10聯合報刊載古龍序言〈關於飛刀〉,收入萬盛本
◎ 由於吟松閣事件中右手受傷,古龍口述創作,丁情執筆記錄(注4) 
陸小鳳與西門吹雪  a.1981.11-1982.06時報週刊(台)197-225期連載,其中209, 214, 217, 219期未刊載,共分二十五期刊完。分為〈陸小鳳〉和〈西門吹雪〉兩部,各十章
b.1982.07萬盛(台)出版時改名《劍神一笑》
c.附於黃玉郎漫畫《如來神掌》(港)連載(注5) 
口述創作,屢被質疑代筆(注6)
◎ 1980.09時報週刊133期刊載晴軒(林清玄)〈大俠出馬——武俠名家古龍將再出新招〉(注7)
◎ 1981.11時報週刊196期刊載古龍序言,篇末題1981.05.02。212期的「注」引發熱烈討論(注8)
◎ 1981古龍之寶龍公司開拍電影《陸小鳳之劍神一笑》(注9)
風鈴中的刀聲 a.1981.10.22-1982.05.21聯合報(台)連載199次,未完(注10)
b.1984.03萬盛(台)出版,分八部、三十一章  
◎ 于志宏、葉‧林稱1980,誤
◎ 1981.10.21刊載古龍序言〈風鈴‧馬蹄‧刀--寫在「風鈴中的刀聲」之前〉。收入萬盛本
結尾由于志宏代筆(注11)
◎ 電影1983出品,早於小說集結(注12)
午夜蘭花 a.1982.09.17-1983.03.26中國時報(台)連載175次,分五部、十三章
b.1983.04萬盛(台)出版
c.附于黃玉郎漫畫《龍虎門》(港)連載(注5)
◎ 于志宏、葉‧林、郭璉謙稱1979,誤(注13)
◎ 承接1982電影《楚留香大結局》(注14),連載結束後旋又開拍電影
◎ 1982.09.15刊載林無愁(林清玄)引薦文章〈古龍續傳奇 盜帥又添香──訪古龍談他的「楚留香新傳」〉,09.16-09.17刊載古龍序言〈楚留香和他的朋友們〉。皆收入萬盛本
◎ 古龍、中國時報及萬盛均標為楚留香新傳之一(注15)
短刀集
a.1985.03.01-08.08聯合報(台)萬象版連載〈賭局〉、〈追殺〉、〈狼牙〉、〈海神〉四篇,合計72次(注16)
b.1985.10玉郎(港)出版大武俠時代之一《賭局、狼牙、追殺》。〈海神〉另與〈銀雕〉合刊
c.1985.11萬盛(台)出版大時代武俠故事之二《賭局》,各篇標注「武俠精粹短刀故事」之一至之四(注17)
◎ 于志宏、葉‧林、郭璉謙稱1984,誤
◎ 1985.02.28聯合報刊載古淩引薦文章〈古龍的短刀〉。收入萬盛本《賭局》
◎ 出版時併入大武俠時代系列(注18) 
大武俠時代 a.1985.04-08時報週刊(台)374-388期連載大武俠時代短篇系列〈獵鷹〉、〈群狐〉和〈銀雕〉,共十五期(注19)
b.1985.08萬盛(台)出版大時代武俠故事之一《獵鷹》,包括大武俠時代系列之一〈獵鷹〉和之二〈群狐》(注20)
c.1985.12玉郎(港)出版大武俠時代之二《紫煙、群狐》及之三《銀雕、海神》 
◎ 于志宏、葉‧林、郭璉謙稱1984,誤
◎ 1985.04時報週刊373期刊載林清玄引薦文章〈敬酒罰酒都不吃〉(注21)。收入萬盛本《獵鷹》
◎ 據陳曉林說法,〈銀雕〉由丁情增補一部分(注22)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注1

古龍〈關於飛刀〉:「『飛刀』的故事現在已經拍攝成電影了,小說卻剛剛開始寫。」接近《蕭十一郎》的創作模式。惟《時報週刊》250期〈古龍的武俠與感情世界〉表示:「『飛刀、又見飛刀』電影與小說,完全不同,根本是兩個故事。」

小說頻繁分部,近似劇本分幕。部與章的篇幅比例懸殊,如第二部、第三部同樣只有一章,前者分為一至四,在萬盛本中僅占五頁;後者卻分為一至十七,高達四十七頁,為各部之冠。類似情形也出現在《風鈴中的刀聲》和《午夜蘭花》。

注2

《聯合報》上之「部」僅二、三有部名,四、五僅有「第四部」、「第五部」之字樣。第一部連數字亦未標出,乃「第二部」字樣出現,讀者方才恍然大悟:此前為第一部。

萬盛本依循《聯合報》,除補充一、四、五部部名,僅改〈結束〉為〈尾聲〉。
 
注3

1979年4月24日《英雄無淚》完結篇旁有預告:「武俠小說作家古龍,繼英雄無淚之後,目前正構思一部新著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……」。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當時僅在構思階段,絕無可能時空跳躍,1977年即已出版。
 
注4

吟松閣事件,參見《時報週刊》140期〈敬酒不吃吃扁鑽──武俠作家古龍血濺吟松閣〉。1980年10月22日下午,古龍和王沖、林鷹等影劇界友人赴北投吟松閣旅館商討劇本,酒酣耳熱。23日淩晨,因敬酒問題引發衝突,古龍的右手腕被鄰室柯俊雄的朋友用扁鑽所傷,就近送到榮民總醫院,輸血兩千cc,縫了四十二針。古龍在〈關於飛刀〉中幽自己一默:「至於『扁鑽』是不是屬於刀的一種呢?那就無法可考了。」

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是否屬於古龍創作,向有爭議。否定者如郭璉謙〈古龍武俠小說目錄及創作年代商榷〉,引古淩〈古龍的短刀〉(1985.02.28):「自《風鈴中的刀聲》之後,兩年多來,古龍沒有寫過一篇武俠小說。」,又引〈關於飛刀〉:「現在我腕傷猶未愈,還不能不停的寫很多字,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,請人代筆」,宣稱「〈關於飛刀〉乃是在七二年二月十日寫成,正值古淩所言『兩年多來』的時間點內。」然《風鈴中的刀聲》首度發表於1981年10月,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卻早在當年2月發表,何來「正值古淩所言『兩年多來』的時間點內」?又〈關於飛刀〉寫於民國70年(1981),並非72年(1983)。郭氏又稱:「細察這『兩年多來』署名為古龍的武俠小說,計有《劍神一笑》、《白玉雕龍》、《怒劍狂花》、《那一劍的風情》、《邊城刀聲》等書。」實則申碎梅(薛興國)代筆之《白玉雕龍》,1985年3月1日起方在民生報連載,與《短刀集》同步;丁情代筆之《那一劍的風情》(1985.06)、《怒劍狂花》(1985.07,10)、《邊城刀聲》(1986.06)亦不在「兩年多來」之內。此皆根據錯誤資料所作之無效推論。

肯定者舉二三如下:

一,古龍自己。〈關於飛刀〉:「現在我腕傷猶未愈,還不能不停的寫很多字,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,請人代筆。」這種代筆,當然不是「別人創作」的那一種代筆。

二,丁情〈古龍開山收徒〉:「古大俠離婚了,受傷了。所以,他不能親自寫,只好由他念,由我來寫。這時候,我才體會到古大俠文字的優美,造句的靈巧,對話的簡潔幽默。」

三,翁文信《古龍新派武俠的轉型創新》:「《陸小鳳傳奇之劍神一笑》是古龍口述,代筆者一字一句如實記錄下來,可確實視為古龍創作。與此情形相同的還有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,也是古龍口述,代筆者如實記錄。」其依據則為:「筆者在訪談陳曉林先生過程中,甚幸得因陳曉林先生的說明而對上述爭議性的作品所隱藏的代筆、掛名情形有所厘清,以下依陳曉林先生的回憶與所提供資料,摘要整理如後。」網路上也流傳〈陳曉林先生對《古龍全集》的一些回答〉:「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確為古龍本人的作品,寫作情形,他在『後記』中交代得很明確。」
筆者認為丁情只是記錄。理由一,根據〈古龍開山收徒〉,兩人結識於1979年,此前丁情不學無術,也無機會潛心寫作。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的文字水準(尤其詩樣語言),絕非1981年的丁情能望其項背。理由二,在〈不吐不快──心中的話之一〉和〈《怒劍狂花》後記──心中的話之二〉中,丁情直陳《那一劍的風情》和《怒劍狂花》是他的作品,在〈古龍開山授徒〉中更提出《邊城刀聲》也是。沒有必要單單略過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。
 
注5

《如來神掌》和《龍虎門》皆黃玉郎旗下之香港漫畫,分別刊載過《劍神一笑》和《午夜蘭花》,期別待查。
 
注6

翁文信根據陳曉林回憶,以為「《陸小鳳傳奇之劍神一笑》是古龍口述,代筆者一字一句如實記錄下來,可確實視為古龍創作。」(見注4)。

惟相較於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,作品內部水準落差甚大,江上鷗、讓你飛等人均提出質疑。以後者〈《劍神一笑》代筆研究〉為例,明確指出第二部第七章第三節以降語言風格不同。筆者疑陳曉林僅見局部,古龍身體不好又屢屢酒醉,記錄者可能在第二部有較多的「發揮空間」
 
注7

該文指出,古龍連拍四部電影:《劍氣瀟瀟孔雀翎》、《多情雙寶環》、《楚留香傳奇》和《楚留香與胡鐵花》,已經一年沒有寫小說。「古龍複出後的第一篇小說將在時報週刊刊登,這是個『周年紀念』,他正在構思」。未料次月發生吟松閣事件,右手重傷。真正複出的第一部小說是三個月後的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。再經十個月,《陸小鳳與西門吹雪》始連載於《時報週刊》。
 
注8

此注解延伸自第二部第一章「冰比冰水冰,雪更冰甚冰水。」古龍在注中宣稱倪匡、金庸對不出「冰比冰水冰」的下聯,又以三人的簽名著作向讀者公開徵求。金庸晚年否認此事,引發此注偽造、古龍胡扯或金庸說謊的公案,長年議論不休。

該注刊載於《時報週刊》212期,213期有〈小啟〉:「接到很多信,每封信都好玩極了……」215期又有〈古龍小啟〉:「大家對『冰比冰水冰』的反應,居然比剛燒開的熱水還熱,從各地寄來的信,已經有好大好大一大堆了。……有的有巧思,有的有哲理,可是我一定還要找我的朋友倪匡和我的前輩金庸商量商量,才能夠下決定,畢竟他們也是要送書的……」216期〈小啟〉:「有關冰水,即見分曉。簽名送書,決不賴皮。請稍待。」此後雖無下文,當可確定非後人捏造。
 
注9

《陸小鳳之劍神一笑》由古龍編劇,林鷹導演,劉德凱、周明惠、李建平、郝曼麗、魯平演出。萬盛出版小說時,依電影將原名《陸小鳳與西門吹雪》改為《劍神一笑》。
 
注10

《聯合報》5月17日連載至(196),次日中斷。19日至21日連載(197)至(199)──亦即第七部第四章(十一)後半至(十五),文字不見於今本。5月22日啟事:「《風鈴中的刀聲》因續稿未到,今日暫停。」此後不再連載。

翁文信《古龍新派武俠的轉型創新》:「至於《風鈴中的刀聲》在聯副連載時,古龍因病住院,連載不能斷絕,不得已而央請于東樓(即于志宏先生)代筆最後三千字結束。」此說有誤,蓋連載仍然斷絕,而故事並未結束
 
注11

以下為《聯合報》版本與萬盛版本分歧之處,可能是于志宏代筆的起點。

聯合報:「『你是不是認為我對丁寧的感情也是這樣子的?』花景因夢問慕容。『情形當然會有一點不同,感覺卻是一樣的。』慕容秋水微笑著:『所以你就是不肯說出丁寧的下落,我們一樣可以找得到他。』」(197)

萬盛:「『你是不是認為我對丁寧的感情也是一樣的?』花景因夢問慕容。『看起來的確一樣,』慕容秋水笑了:『可是當你發現事情真相之後,情形恐怕就不同了。』」(第八部第一章一)
 
注12

電影由金長梁導演,姚慶康編劇,姜大衛、趙雅芝、關聰、于楓、程秀鍈、劉尚謙、田鵬演出,日月有限公司出品。當時報紙連載已中斷,而萬盛尚未出版。
 
注13

《午夜蘭花》刊載時間相當明確,但于志宏、葉洪生、郭璉謙一致認定更早的1979年,筆者恐有不傳之秘,遂於《古龍武俠小說創作年表》和《大古龍時代》採用其說,強為解釋。如今思來,相互抄襲而已,正所謂「眾口鑠金」、「三人成虎」。
 
注14

《午夜蘭花》是唯一承接電影劇情的古龍小說。《楚留香大結局》由古龍編劇,張鵬翼導演,鄭少秋、陸儀鳳、徐少強、呂盈瑩演出,永宇有限公司出品。
 
注15

古龍〈楚留香和他的朋友們〉:「在《楚留香新傳》中,我準備再寫有關他的四個故事。四個故事都是全新的,而且完全獨立。」「所以現在我就要推出《楚留香新傳》的第一個故事──午夜蘭花。」然1979年《時報週刊》早將《新月傳奇》標為《楚留香新傳》。古龍視《午夜蘭花》為新傳之一而非之二,儼然將《新月傳奇》改歸「舊傳」。

新傳其餘三個故事並未完成。《午夜蘭花》出版後兩年,古龍始提筆重振,發表《短刀集》和《大武俠時代》,其間、此後均無真品出版。薛興國〈古龍十章〉:「古龍生前曾經與出版他的著作最多的萬盛出版公司,簽下合約的,除了《大武俠時代》之外,還有楚留香新傳的《死狐》以及《菊花之刺》。這些小說,他大都只寫了個開頭。好在他生前有個習慣,喜歡把想好的故事,對他的朋友講。尤其這二年,他都會把故事對他的合作寫稿對象講出來。《死狐》以及《菊花之刺》的故事也不例外,整個情節的發展和佈局,他都講過。」

《死狐》未見。《菊花的刺》(萬盛1986.06)廣告頁宣稱遺稿七萬字,楚烈整理並續完廿七萬字。惟全書文風與古龍不一,遺稿之說可疑。翁文信〈古龍新派武俠的轉型創新〉:「陳曉林先生曾詢問過『萬盛』出版社,萬盛亦坦承此書並無所謂古龍遺稿,另又詢問楚烈,楚烈也對出版社的做法感到不解,強調《菊花的刺》純粹為他個人的創作,與古龍無關。」楚烈即晁翎,《殺手新傳》和《江湖小豪》均被皇佳/皇鼎標為司馬紫煙作品。另一作品《戰神》開篇語:「過去的年代,沒有著作權的保護,作者是最可悲的受難者,有如俎上魚肉任人宰割,辛苦的作品往往被出版社冠上連自己都不知道的名字發表。」

 
注16

一般將《獵鷹》和《賭局》標為《獵鷹.賭局》,誤導讀者,以為一書。

中華武俠文學網標《獵鷹 賭局》出版於1981年,郭璉謙〈古龍武俠小說目錄及創作年代商榷〉注34呼應之:「見古淩:〈古龍的短刀〉,《賭局》,臺北:萬盛,1981年1月1日,頁1-3」,又於年表中承襲於志宏1984年之說,自相矛盾。〈古龍的短刀〉發表於1985年,如何1981年即由萬盛刊印?《獵鷹》、《賭局》既為遺作,如何早於《飛刀,又見飛刀》?

2月26日《聯合報》萬象版有〈古龍出擊!〉之預告:「陌上花發,金劍出匣,縱橫武林的名劍客,古龍再度出擊了。三月一日,萬象將再度展現新貌。獻禮之一是古大俠封筆數年後最新力作。此外,萬象尚有多項新猷,敬請期待。」同版2月28日古淩〈古龍的短刀〉也說:「他出院以後,下定決心戒酒,重現江湖,無奈體力已大不如前,因而封起長劍,執筆為『聯合報』萬象版寫他第一篇短篇武俠小說--賭局。」可證《短刀集》此前從未發表。1985年4月《時報週刊》373期107頁則預告「古龍複出!『大武俠時代』來臨!」可證〈獵鷹〉、〈群狐〉此前從未發表。又考萬盛本《午夜蘭花》(1983.04),廣告頁書目中無《獵鷹》、《賭局》,萬盛本《獵鷹》(1985.08)書目中無《賭局》,可為旁證。

smsjsmsj 和筆者分別在北京、臺北查閱國家圖書館之聯合報萬象版《短刀集》:

賭局:1985.03.01-03.16,分十六次刊完。
狼牙:1985.04.07-04.24,分十八次刊完。
追殺:1985.05.29-06.15,分十八次刊完。
海神:1985.07.20-08.08,分二十次刊完。

4月24日〈狼牙〉完結篇旁有〈白羽〉之預告:「『短刀集』第二篇《狼牙》今天刊畢,第三篇《白羽》,近日續在萬象版發表。敬請期待。」袁泉《古龍的最後歲月》則稱:「正當人們饒有興味地等待著『短刀集』中的第五篇《白羽》的問世,病入膏肓的古龍,再也拿不起筆了。」〈白羽〉是否改名〈追殺〉(第三篇),或另為構思中之第五篇,有待查證。
 
注17

〈賭局〉分楔子和一至九,〈狼牙〉分前言和一至七,〈追殺〉分楔子和一至七,〈海神〉分楔子和一至六(而楔子之前還有一段文字)。連載時並無「第幾章」之字樣,除〈海神〉外亦無「楔子」或「前言」之字樣。
 
注18

1985年3月1日聯合報《短刀集》前言:「有的刀雖然短,可是通常都比長刀更兇險,比長劍更毒惡,一擊致命,生死呼吸,殺人於方寸間。有些人和故事也和短刀一樣,短、奇、險、絕。現在我要說的,就是這一類的故事」,未涉及「時代」一語,且標屬「█萬象系列█武俠精粹」。9月接續者為東方白《浪子復仇記》,仍標「█萬象系列█武俠精粹」。

1985年4月《時報週刊》373期107頁預告「古龍複出!『大武俠時代』來臨!」374期〈獵鷹〉前言〈高手〉則點出「特殊的時代」、「特殊的階層」,可知「大武俠時代」當時僅指《時報週刊》之〈獵鷹〉、〈群狐〉、〈銀雕〉。

古龍過世前將「大武俠時代」擴及《短刀集》,見玉郎本《賭局、狼牙、追殺》(1985.10)〈寫在大武俠時代之前──代序──〉:「我這些故事,寫的不是一個人,一件事,也不是一個家族。我這些故事,寫的是一個時代,寫這個時代一些有趣的人和事,雖然每個故事全都獨立,彼此間卻又有著很密切的關係。這個時代就是我們的──大武俠時代──」。
 
注19

獵鷹(大武俠時代短篇系列之一)一至十四,分四期刊完,晚於〈狼牙〉。

374期(1985.04.28-05.04), P077-079,開篇文字為〈高手〉。
375期(1985.05.05-05.11), P107-109。四誤標為五,此後累計而至十五。
376期(1985.05.12-05.18), P097-099
377期(1985.05.19-05.25), P077-079

群狐(大武俠時代短篇系列之二)一至十四,分五期刊完,與〈追殺〉約略同時。

378期(1985.05.26-06.01), P077-079,開篇文字為〈銅錢的兩面〉。
379期(1985.06.02-06.08), P107-109
380期(1985.06.09-06.15), P097-099
381期(1985.06.16-06.22), P077-079
382期(1985.06.23-06.29), P081-083

銀雕(大武俠時代短篇系列之三)一至十四,分六期刊完,與〈海神〉同為遺作。

383期(1985.06.30-07.06), P081-083,開篇文字為〈銀雕〉。
384期(1985.07.07-07.13), P081-083
385期(1985.07.14-07.20), P083-085
386期(1985.07.21-07.27), P077-079
387期(1985.07.28-08.03), P083-085
388期(1985.08.04-08.10), P083-085

〈銀雕〉佚失已久。2008年7月顧雪衣於孔夫子舊書網拍得玉郎本《銀雕、海神》第三版,筆者又於9月查詢《時報週刊》,確認〈銀雕〉在古龍生前連載、以古龍之名發表。

《時報週刊》388期目錄上,〈銀雕〉完結篇下方有小啟:「二、大武俠系列,古大俠因病休養,暫停兩周。」惟9月即因病過世。
 
注20

萬盛本依循原義,「大武俠時代」專指《時報週刊》之連載,另以「大時代武俠故事」涵蓋《聯合報》上的《短刀集》。玉郎本一律稱「大武俠時代」,甚至打破界限,合刊〈銀雕〉和〈海神〉。其形成之體系:

甲、萬盛(無〈銀雕〉)
大時代武俠故事之一《獵鷹》(1985.08),分大武俠時代系列之一〈獵鷹〉、之二〈群狐〉。
大時代武俠故事之二《賭局》(1985.11),分武俠精粹短刀故事之一〈賭局〉至之四〈海神〉。

乙、玉郎(有〈銀雕〉)
大武俠時代之一《賭局、狼牙、追殺》(1985.10)。
大武俠時代之二《紫煙、群狐》(1985.12)。
大武俠時代之三《銀雕、海神》(1985.12)。
 
注21

文章提及「最近替時報週刊寫的〈獵鷹〉和〈群狐〉」,透露〈群狐〉在四月即已構思或動筆。因此,雖然刊載時間與〈追殺〉約略同時,創作或許較早,與故事脈絡一致。
 
注22

〈銀雕〉是否古龍親筆,曾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。否定者多從隻字片語間提出質疑。筆者為當事人之一,以「語言風格」、「病後意識」和「化用聖經語句」為依據,站在肯定一派,但不排除少數橋段由他人代筆。經俠友tomhsu0504詢問古龍友人陳曉林,確定親筆五萬多字,另由丁情循古龍架構增補一萬字以內,散見各段,陳曉林持有手稿為證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