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哭泣的樹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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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參加這次試讀,是因為「受害者的母親」竟會寫信給「加害者」,甚至建立起友誼,這微妙的關係勾起了我的好奇心。我想知道這樣的關係是怎麼建立起來的,又會怎麼發展下去,尤其一切是瞞著其它受害者家屬在進行的。

結果並沒有讓我失望,這部小說真的好看!雖然它始於一個悲劇,結尾也不盡人意,但我相信它是個happy ending。因為看完書時,我有種說不出的解放、舒暢及輕盈的感覺,好像全身每個細胞都充滿力量,也有一種「得好好珍惜身邊親友」的心情。

[故事大綱]

艾琳和丈夫、兩個孩子住在伊利諾小鎮,某天,丈夫奈特突然宣布即將接任奧勒崗州的副警長一職。艾琳雖百般不願離開從小生長的故鄉,見兩個孩子適應良好,也就慢慢釋懷,打起精神決定在新環境重新開始。

想不到,這份平靜很快就被打破了,而且是以最壞的方式──一個在街角加油站打工的十九歲年輕人,闖入她家偷走她的珠寶,將她十五歲的兒子薛普痛毆一頓後,開槍射殺了他。雖然奈特事發後趕到現場,薛普卻已回天乏術。這個惡耗令艾琳一家陷入絕望邊緣,雖然兇手很快落網,審判進度卻停滯不前,使她內心的傷口越發擴大,終致鎮日藉酒澆愁,和奈特也不再親密,因為她認為薛普的死,奈特也有責任──如果不是他堅持搬家,薛普根本不會遇到這種可怕的事!

於是, 這個家從一個充滿溫馨和愛的地方,一夜間成了人間地獄。絕望、苦悶、壓抑、悲傷、仇恨,就是家中僅存的空氣,每個成員都無法呼吸。艾琳雖然一度為女兒試圖振作,卻仍活得像個行屍走肉,因為仇恨已經成了她的一部份,她整個人都生病了,從裡到外。

在極端的思念與痛苦下,十二年後,薛普二十七歲生日那天,艾琳想要結束一切。但聽著自幼熟悉的窗外鳥鳴、看著幼時和父親親手栽下的蘋果樹在風中搖曳,最後,她還是爬到浴缸,把二十幾顆藥丸全催吐了出來。

「在恨了那麼久之後,終於領悟到必須放棄,不放棄,就得死。」

她終究無法恨一輩子,既然如此,她只有放下仇恨。於是,艾琳提筆寫信給那個叫丹尼爾‧羅賓的兇手,告訴他,雖然他讓她徹底心碎,雖然看著他死曾是她十二年來日夜渴望的事,雖然薛普是一個那麼打動人心的孩子,她還是決定原諒他。這是她對自己的解放,讓她重新開始的契機。

自此,艾琳就像重生了一般,積極修復和丈夫、女兒的關係,努力規劃接下來的人生。但就在此時,出乎她意料之外地,丹尼爾回信了……

[死刑不可廢?]

──這份差事裡沒有什麼動人的故事,只是一個錯誤堆積在更多的錯誤之上,卻不見任何方法來改善彌補。

贊成死刑的人,看了這本書,或許會有些新的想法,至少我就是如此。以前的我認為,廢除死刑只是一些所謂人權主義者的口號罷了,不但讓那些殘忍的罪犯有機會繼續出來為非作歹,也置死者與其親屬權益於不顧,簡直荒謬透頂。

我不以為然地想,為犯人的人權爭得面紅耳赤的人,若置身於被害人的處境下,還會這麼大言不慚嗎?難道死者沒有人權?只因為人死了,就不再被當人看?那他們及親屬因此被毀的人生、他們的怨恨、他們的公道,該找誰去討?

更有甚者,當法律轉而保障犯罪者的時候,不是更助長這些人的氣燄,讓他們行起惡來更有恃無恐,逼得被害者要私下找殺手,效法遠古動私刑復仇嗎?

但是──

我不知道什麼叫正義,世界上根本就沒這種鬼東西。對我來說,這只不過是──只不過是像妳這樣的人掛在嘴上的字眼,為的是讓自己感覺心安,因為在太多方面你們根本就沒辦法撥亂反正。」

看到書中這段話,我彷彿被五雷轟頂。我們掛在嘴上的「正義」,或許僅僅是一種無能的表現。因為無力阻止罪惡的發生,只好想辦法毀掉展現罪惡的人。這根本不是正義,只是復仇,只是出於恐懼的自衛。但罪惡因此被消滅掉了嗎?不,它還是在那裡,不除掉根,野草被春風一催,又會遍地生。

更諷刺的是,丹尼爾過了十九年後,終於被判死刑,卻不是什麼「遲來的正義」,只是政客為了贏得選舉的政治手段罷了,不管丹尼爾究竟該不該死,都是勢在必行,否則「不啻是政治自殺」。死刑彷彿是一場人間鬧劇,既悲哀,又荒謬,還有半點「正義」的莊嚴可言嗎?

我們同時也看見,為了實行一場「人道的死刑」,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。負責執行的監獄監長梅森,得找一些願意「殺人」或「坐視死亡」的人,包括注射毒藥的護士等,保證每個環節順利進行,還得裝設通往檢查總長及州長辦公室的電話線,以防他們在最後一刻叫停。

而當梅森知道艾琳願意原諒丹尼爾的時候,第一反應是:「一般的輿論可不會把寬恕也視為正義伸張,這和大眾心理不符,而且梅森知道朝這方面的努力必然會被認為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。」

這又是何等諷刺,似乎就算被害者願意原諒,因為不是大眾「想看的戲碼」,也得被迫上演另一齣殘忍又不文明的戲,徹底揭露死刑不是「為被害者討回公道」,而是為了「解除自身恐懼」的事實。

而令人玩味的是,造成這股漣漪的主角──丹尼爾,倒是平靜得很,因為死對他來說只是一種解脫,那麼,就像梅森所疑惑的,「死刑不是意在懲罰嗎?所以如果他根本就不想活,那死刑就不算是懲罰了。」

在這種時候,這種勞民傷財的事,還有必要進行下去嗎?花大筆社會成本,難道是為了實現政客的野心,或幫助犯人達成心願?

當然,書中的狀況不是絕對,而且正如支持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一樣,一味廢除死刑也不能解決問題。最重要的還是改善社會風氣、減少社會及家庭問題。但在這方面,似乎就遠不如死刑廢除與否讓人辯論、探討得那麼徹底了。

[最大母題──寬恕]

──道歉一文不值,比一文不值還要糟,因為在道歉之後,大家就以為沒事了,其實不可能沒事。
──這些年來,檢察官不斷告訴她,處決就可以『終結』這件事。那是他們的說法,彷彿她兒子的生命是一本書,終於可以闔上了。


另一方面,一般人的認知總是:處決犯人以後,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,大家就可以向前邁進了。但被害者家屬會因為犯人伏誅而得到解脫嗎?或許心中的怒火能因此澆熄,悲痛卻是永遠不會消失,每當「遇到下一個薛普(被害人)不會長大的生日,心裡的痛還是揮之不去」。畢竟他們沒有辦法說忘記就忘記,他們還需要一點時間讓自己站起來。周遭人們的遺忘,只會讓他們更痛苦。

有鑑於此,作者提出一個我很喜歡的見解:只有原諒──而不是死刑──才能為自己帶來真正的平靜。

原諒,聽起來似乎比人權主義者振臂疾呼的還要不切實際。一般人會認為,這是不可能的事,要原諒一個殺死至親的人,只有聖人才做得到。

但是,換另一個角度想,原諒不是為犯人好,而是自己,是為了給自己一個機會,讓自己能夠選擇仇恨以外的生存方式。它不是什麼偉大的情操,只是為了活下去。

正因為人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所以只能原諒。也因為艾琳選擇了原諒,她才能看見以往看不見的真相,包括丹尼爾是個怎樣的人。

[全書感想]

這本書最讓我驚訝的,是它不僅是一個探討死刑與寬恕的故事,它還包含一個令人心碎的真相,牽扯到的社會問題及情感面更深更廣。

看到最後,發現原先以為的兇手不是兇手,原先以為的真相不是真相,雖然難免欷歔,卻也慶幸他們有一個和解的機會,原諒自己也原諒對方。有些謊言的確造成難以挽回的悲劇,但我實在想不出比現狀更理想的方式了。

因為,如果艾琳在和丹尼爾通信、了解丹尼爾是個怎樣的人之前就得知真相,她會真心接受丹尼爾,丹尼爾會真心接受她嗎?我認為不會。或許打從一開始,他們就不會選擇交集,那麼所有事情都不會改變,只是多了更多心碎的人。

因此,這個故事雖然有悲傷,卻沒有遺憾與悔恨,命運是所有人物的性格堆砌出的必然結果。我倒是很高興艾琳和丹尼爾能以這種方式互舔傷口,事實上,我真的很喜歡這兩人近乎母子的奇妙關係,艾琳和傑夫(她從小看著長大的孩子)也是。

[美中不足之處]

基本上這本書翻譯流暢,但不知道是不是找中國譯者,有些用語看起來很彆扭,語氣不像台灣人,以下僅舉數例:

精神點、砸鍋、去馬個一節(這是啥?)、把她整個人都翻了個過、傑夫是奴才(我不懂為什麼傑夫這角色會變成奴才?原文就是如此嗎?)、有人管他叫齊特拉琴、是誰說我想要上大學來著、他的身量很小

有些句子也翻得不很順暢,比如:

像現在這麼硬的像根釘子一樣,你根本屁用也沒一個。
他奪去的是無價之寶,而奪去這無價之寶他改變了人生。
她說,把信掉在廚房餐桌上,退後了幾步。

還有一個地方則是翻譯上的失誤:

「我回來了。」她低聲說,以她唯一想得出的個字打破了寂靜。

或許原文是"I am back",因此是「三」個字,但就譯文來說可是四個字啊。

[佳句摘錄]

◎ 梅森會去短途旅行是因為這麼做可以提醒他,他有這個能力,提醒他人生還有比他見過的監獄裡的任何一道門都要恢宏、都要恆久。

◎「你也知道孩子是什麼德性……他們嘴巴上說不要你管他們的事,其實心裡卻要你管。」

◎ 救他一命跟給他一個人生並不一樣。

◎ 害怕失去卻導致更多恐懼,失去更多。

◎ 一顆眼淚滾下艾琳的臉龐,落在一塊青苔上,立刻就把那個地方染成了瑩亮柔和的綠。她伸手去觸摸,很是驚訝,讓某個東西恢復生氣竟然只需要那麼一點點代價。 


P.S. 感謝三采文化提供試讀機會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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