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,日本朋友來找我。跟她結緣是透過朋友介紹,那時她來台灣參加鄭元暢的活動,我充當地陪,因為相談甚歡,就一直保持聯絡至今。自言到這把年紀第一次迷偶像(她比我大12歲左右)的她「一鳴驚人」,舉凡有鄭元暢出現的簽名會、握手會,幾乎從不缺席,還好幾次追星追到台灣來,行動力百分百(所以我才一直說政府最該努力發展影視產業,這會替台灣賺進多少觀光財啊)。
之後她移情別戀喜歡上飛輪海,又是一段辛苦的追星路。日本不比台灣,在台灣,要看飛輪海,可能西門町一個簽唱會,就能免費看到飽了,日本卻得大費周章地買CD、預訂寫真集,才能拿到附在裡面的活動入場券,燒錢度可比傑尼斯。
不過現在她又移情別戀愛上東方神起,就沒那麼常跑來台灣溜達了。
前言介紹完畢,接著進入正題。話說前天跟在鹿兒島物產展認識的朋友們約好一起吃飯,也帶日本朋友去了,當朋友們聽說她是因為台灣偶像才跟我認識,那個台灣偶像又是飛輪海時,都睜大眼睛露出不敢置信,同時又有點揶揄、不屑的表情,說日本的規定怎麼這麼嚴,在台灣就算免費也不見得有人要參加他們的活動云云,接著就是一陣大笑。
後來我陪日本朋友去書店找有東方神起的雜誌,她拿起一本專門介紹韓國團體的雜誌指給我看最近在台灣超人氣的Super Junior,露出和那晚朋友們臉上相類似的笑容說:「真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迷,裡面的團員都不怎麼帥,還有這種胖子。」
或許她是想藉此稍稍反擊那些攻擊她喜好的人,挑戰他們的審美觀,取回一點尊嚴吧。但對我來說,這些團體的外表沒有什麼不同,都是打扮入時,擺出酷帥姿勢和表情的偶像。因此我故意說「東方神起也沒有比他們帥啊。」
日本朋友沉默了一下,「但我會喜歡他們,主要是因為他們個性很好,說話也很風趣...。」
我說:「那喜歡Super Junior他們的人說不定也是這樣啊。」
日本朋友尷尬地笑了:「這麼說也是啦。」
回想起來,以前我也差不多,或許現在有時依然舊習難改也說不定。看到自己不喜歡,別人卻瘋狂迷戀的事物,就下意識地毒舌批評,似乎以為這樣就能顯示自己的品味高人一等,卻忘了每個人喜歡每樣事物,都是有理由的,這些理由或許不只外表美帥這麼簡單,也不見得膚淺,都應該被給予尊重;那些偶像在經紀公司刻意包裝出來的形象之下,可能也有值得肯定的毅力與努力,不應該被輕易否定掉。
再說,既然大家都不喜歡別人批評自己喜歡的東西,為什麼要去批評別人喜歡的呢?
這種情況令我回想起剛轉系時的事。那時日文系的同學聽說我是哲學系轉來的,都一付調侃輕視的語氣問「哲學系到底是學什麼的?」「哲學系畢業,將來要幹嘛?」,卻不知道自己同時可能也被電機系的人這麼訕笑著。大家互相看不起,互相嘲笑,最終到底喜歡什麼最高尚,誰才是真正有品味的那個人?
綜合從前的經驗,我發現人真的不能太鐵齒,有些先前嫌得半死的人事物,後來反而深深迷上、發覺其實還不錯,或者驚覺自己其實一直誤解了他(它)們。世事難料,被嫌棄的對象可能會蛻變為自己喜歡的模樣,自己也可能轉化為喜歡那人那事那物的口味,或者先前一直無緣,緣份到了,突然間就莫名其妙愛上了,誰知道呢?
所以,下次和別人聊天時,就算對方喜歡的,在自己的認知裡不怎麼樣,也用尊重的態度去面對吧。畢竟,人們需要的不是共通的喜好,而是互相的包容啊。
- Feb 10 Wed 2010 00:15
需要的其實是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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