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胭脂扣

認識李碧華是從哥哥的『霸王別姬』開始。她是這部片的原作兼編劇,香港有名的風格獨特的暢銷女作家,從不公開照片,為人低調,只能從她的小說她的文字去認識她、猜想她,蠻令人好奇的一個人。加上她後來又和哥哥結為好友,種種特殊身份實在很難讓我不注意她。
 
在網路上查她,出現這樣的答案:奇情才女,這封號一點也不誇張。她的作品,就我看過的『霸王別姬』、『胭脂扣』、『餃子』來看,總是「情」意真摯,在大時代背景襯托下,或可歌可泣,或令人黯然生出今非昔比、歷史變遷的蒼涼感。其中又有「奇」的成份,或觸及神怪,或與顯得妖異的人性結合。而情節發展不煽情、不濫情、通俗中有創新,在簡短的篇幅內,帶出深厚的感情與事件,文辭秀麗但下筆犀利,諷刺強烈,兼且包含引人深思的、感懷的、知識性的內容,她的才氣,自是不言而喻了。
 
李碧華的小說是詩意的,讀起來一氣呵成,沒有負擔,但是逐漸醞釀出的氣氛和情感,綿綿密密,一旦陷入,便沉溺其中萬劫不復,為根本不存在,卻又讓人覺得「可能有過這樣的人」的角色們,重重欷歔感嘆。
 
就像『胭脂扣』中淒豔的女鬼如花。過去塘西最紅,最懂得逢場作戲,將男人捏在手心把玩的紅牌阿姑之一,真正決心投入一場愛情,卻是不顧死活,不惜血本。說是痴心,其實也夠恐怖的。情人為了她,寧願放棄大少爺的身份,紆尊降貴去學戲,不見容於社會,不見容於家,不可謂犧牲不大。但這樣的犧牲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,十二少苦悶之餘,只好抽大烟,頹廢荒唐度日。若是真正為他好,這時如花就該勸他回頭,但因為她自私,所以選擇忽視了。後來,他再也無法繼續這樣的生活,她為了力挽頹勢,不把他讓給另一個女人,又用上最自私極端的手段留住他。死後,她依然不肯放手,還要追上陽世來。
 
可以說這樣的痴情很令人同情,大多看過這小說或改編電影的人,或許也都同情如花,譴責十二少的薄情寡義。但感情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情,無論基於怎樣的理由,是個性不合也好,是感情變質、父母阻撓也罷,只要一方覺得走不下去,想要分開,應該就有這樣的權利。十二少沒有義務愛如花到天荒地老,也沒有義務陪她一起死。尤其事後得知她的機心,換作是我,嚇都嚇死了,還會想「隨她而去,以報她對自己用情之深」嗎?
 
太過痴情,有時壓根兒就不可敬可愛,反而很可怕。
 
最近看TVB的96’版『西遊記』,我對此頗有感觸。裡面有一段,描述蜘蛛精與人類相愛,但人妖相戀注定沒有結果,最後男的死於非命,女的五百年來苦苦找尋。好不容易盼到重逢,男的卻成了邪惡的百毒蜈蚣精。愛到走火入魔的蜘蛛精,雖然明知對方已非當初那個心地善良的人,仍不顧一切地包庇他、幫他、維護他,結果,親妹妹和許多無辜的妖精因此而死,她母親及一路上義不容辭幫助她的唐僧一行人,也差點遇害,但她毫不在乎。直到最後一刻,她都還在為愛人求情,爭取最後一點相處的時光。
 
看的時候我差點沒氣炸肚子,巴不得把這女人抓起來,狠狠甩她幾巴掌。我完全無法理解編劇給她這麼多催淚、悲壯、煽情的配樂和畫面,目的何在?鼓勵大家都跟她一樣「痴情」嗎?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,在她深情兼悲情的外表下,我只看見一顆自私自利、忘恩負義的心。除了自己的愛情,沒有其他人其他事是重要的。所有人都必須幫助她、配合她、為她「偉大」的愛而犧牲。愛情是盲目的,而像她這樣愛到無可自拔的人,連心都盲了,簡直無可救藥。這樣的愛有什麼感人的?它值得人們大書特書去歌頌、讚揚嗎?
 
「什麼叫情?什麼叫意?
還不是大家自己騙自己?
什麼叫痴?什麼叫迷?
簡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戲。
……
你要是愛上了我,
你就自己找晦氣。
我要是愛上了你,
你就死在我手裡!」
 
因此,當這段歌詞在小說尾聲出現時,格外令人警醒,有那麼一點毛骨悚然的意味。但李碧華並無意譴責這樣的痴情。小說與電影不一樣,採取報社員工袁永定的觀點敘事(電影由萬梓良飾演該角),他不只一次在心裡點評如花為「可怕」,卻也對她的處境和痴心十分同情,甚至差點愛上她。這是我欣賞李碧華的一點:她從來不用傳統通俗的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來處理人物,她只負責呈現塵世中的眾生相,是非對錯全交由讀者自行論斷。但看完她的小說,其實分不出什麼誰對誰錯,更多的是感到深深的無奈──宛如蝴蝶困於「情」網掙扎打滾;飛蛾明知不智,仍身不由己地朝燭火撲去──或許愚蠢,卻讓人笑不出來。
 
或許李碧華也是矛盾的。她一方面講述如花的城府之深、手段之辣,一方面又佩服她毫無保留的付出。小說中用許多篇幅,藉如花的回憶,介紹當年塘西大寨妓女們的生活型態(這部分令人大開眼界)。她們經過嚴格訓練,無論氣質,舉手投足的風情,還是本身的涵養才藝,都不亞於大家閨秀,放在現代來看,甚至比任何一個走在街上的女人更含蓄、更淑女。而如花對感情的態度,似乎也跟她的這種特質一樣「稀有」,在講求速食主義的現代,已經很少人這麼認真地去談一段感情了。李碧華寫如花,說不定正是想拿她來對照今昔的香港,對照那種人文和環境的變遷,緬懷一去不回頭的風華歲月吧?
 
電影給了如花一個明確的結局,小說則留給讀者許多想像空間。或許她追尋了那麼久,終於在那個黯淡的夜晚,在污穢嘈雜的拍戲現場,終於領悟到人生不過是一場戲,美麗只是皮毛,一切皆是虛妄,也無謂再等。她究竟見到十二少沒有,見了是否上前相認,心情是釋懷還是痛不欲生,就無從得知、考究了。雖然看到這裡,跟袁永定一樣,我也驚訝「竟是這樣的!」但想想又覺得,或許這樣收場最好。就把一切停格在最美的回憶吧。
 
李碧華的文字,寥寥數語就能勾勒出一個畫面,其實很像在看電影,影像感強烈。記得之前去參加聯合文藝營時,有一課在講畫面的重要性,也就是藉景抒情、敘事,比直接講出角色的心情或狀態來得高明。因為講白了,一切就固定下來不能推翻,留白卻能讓讀者自行想像,回味無窮,層次也更豐富。
 
僅以書中十二少向如花提分手時,如花的反應為例:
 
如花水蔥似的手,正在搓著麵粉團。她正學習一下,怎樣弄一鍋湯圓。捏出一小粒一小粒的粉團,然後一粒粉團包一粒片糖餡。圓是不怎麼圓,怎麼搓都不圓。有時,片糖的方角,竟會滲了出來,於是可以預料得到,不消一刻,糖在沸水中溶了,便緩緩地漏掉,混在水中,糖的芳蹤,杳不可尋,那湯圓,成了一個空心的物體,在水中漂漾。」
 
李碧華並沒直接寫如花當場的心碎、絕望、悲傷,但這樣簡單一個場景,卻能讓人深刻感受到如花內心的無助和失措,以及這段愛情的無望。接著,李碧華又寫:
 
一顆湯圓,來回往返的,恨不得碎屍萬段,誰知它又那麼黏膩,糖也半溶了,在手心,一切都混淆,漸漸地變成黯灰色的白粉團。良久良久,依舊是一顆湯圓。橫看豎看,都可算是湯圓,但,卻不可以吃了。」
 
以此作結,大局已定。任誰都看得出,這段感情再難有挽回餘地。讀罷這段文字,盡在不言中的無奈,跟著充斥心頭,久久不散。拿搓湯圓來比喻失敗的愛情,真虧李碧華聯想得出來,實在令人拍案叫絕啊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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