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會參加這個手工製作布盒的聚會,其實是來自一個偶然的相遇。

大概是上個月吧,去社教館做外場義工的時候,和以前在武功班的同學小蓁不期而遇。說來也有趣,以前上課時,我們完全沒有交集,連話也沒說過一句,想不到事隔多月,反而能像這樣熱烈地聊天,人生真是不可思議。

在閒聊中,我得知小蓁等會要去朋友家,參加手工製作物品的聚會。這聚會每個月不定期舉辦一兩次,每次都會挑戰一個新的主題,由擅長的成員來教其他人。之前挑戰過的有手工包包(她身上背的可愛防水包就是自己做的!)、袖珍屋等,下午則要嘗試做手工肥皂。

小蓁問我,對手工物品有沒有興趣,若有,下次聚會可以邀我。就是這樣的機會,促成了我與手工同好會的緣份。

當天最可惜的是我只記得帶相機,卻忘了充電,想開來用時才發現已經沒電了,只好用小蓁的照片來寫網誌。上面這張裁紙的前製作業,是在我到達前做的,我當天遲到了,沒能從頭開始參與,真汗顏。



布料是大家各自買來的,在永樂市場就能買到。我的部分是託小蓁幫我買的,她還帶了許多以前買的可愛布料給我選,因為採購當天沒看到什麼好花樣。看上面標價,五十元就能買到一塊布,如果要買長一點,或好一點的質料,幾百塊應該是跑不掉(其他如白膠、刷子、紙膠帶、裝白膠的小盒子等,則由召集人,也就是此地的房子主人,為大家事前集體採購。一人需要分擔八十元)。



上圖的圓形厚紙板是最後的「回家功課」──筆筒──所需的材料,做法聽說和布盒大同小異,不過我還沒做,不知道那個比較難。



布盒需要一塊厚紙板當底,先將另四片厚紙板用白膠(加水稀釋過,說是1:10的比例,但我們往往要多加水才不會太濃稠)與紙膠帶黏在底板上,注意,是立在紙板上,而非黏在邊緣四角最好呈現30~45度的開口狀,這樣黏起來會最漂亮。紙在裁的時候也要小心,盡量大小一致,最後的盒子才不會東凸一塊,西凹一塊的。

光是這個步驟就十分費工,需要很仔細的裁切技巧,特別是厚紙板用大美工刀也不好切,在描線時又容易出現誤差,之後往往需要一修再修,但總是越修越糟。要把需要一會時間才會乾的白膠塗在紙板上,也很容易垮掉,因此同組的小蓁和憶芬最後都直接用紙膠帶黏上去,略過白膠這步驟了。這時,大家的口頭禪都是:做得開心最重要

說的也對,若目的只是拿來用,去外面買,不但美觀又便宜,之所以自己做,不就是想挑戰動手做的樂趣嗎?既然如此,就沒必要給自己太大壓力,非做出專家級的水準不可,放鬆心情去享受過程吧!



不過,開始有這樣的心態後,我就變得越來越隨便了,本來裁紙板都該用鐵尺,我到最後卻幾乎都是直接用手畫,剪布也是目測個大概就開始剪。就老師的眼光來看,我一定是個不合格的學生(汗)。



把布黏到紙板上時,要注意白膠不要塗太厚,如此會使布太過緊貼盒面,失去布本身的質感。可惜等我知道此事時,已經把四面黏好,難以回天了;後來在做底部、內層和蓋子時,雖然想盡量避免,但白膠塗太少,又很容易脫落,分寸超難拿捏,最後索性豁出去,能黏就好!

黏四個角落時也有訣竅,為免布重疊,影響美觀,要把它摺成45度角,用剪刀裁掉,就會變成上圖中密合的模樣。但是看老師做很容易,自己剪卻老是剪得歪七扭八,一下子左邊多剪,一下子右邊少剪,事後又修不好。這時要秉持的就是:布可多,不可少的原則,因為布多總有辦法解救,布少,卻連老師都無能為力了。



布盒比我想像中還耗時耗力,把布黏在四邊後,要先做內層,需要另四片薄紙板、一個薄底板,各自黏上布料,再黏到盒子裡去。最後還要黏上蓋子裡外的夾板,與底部的紙板。這部分因為沒有相片,直接用寫的大概也難以理解,乾脆直接跳過。

總之,原來蓋子要做得肥厚可愛,是在夾層放入兩片海綿的效果,真有創意。



結果我們就這樣,從下午兩點做到晚上八點左右才完工(提早完工和尚未完工的人都有,端看個人速度)。想不到要做一個小小的盒子,竟要如此大費周章,難怪外面賣的手工藝品會那麼貴!



第一個完成者的作品。她做得比我細心,無論是紙板大小還是布料黏貼,都比較切合,因此形狀看上去頗勻稱,比我的細緻多了。



大家選的布料都不同,做出來的感覺也天差地遠,每種花色各勝擅場,令人看一個愛一個。



這個內部花色選得好棒,像在歐洲商店裡賣的一樣。



為了讓白膠的黏貼效果更好,等它乾時要夾夾子,最好用夾力輕一點的,免得把盒面過度擠壓,留下不好看的痕跡。



這是鮮豔華麗風。



看到大家的作品,我不禁自慚形穢起來,突然覺得自己選的花色好平淡,應該要更鮮豔、更有活力一點才對啊。



當初選的時候,我其實是看上它的小兔兔花紋啦,覺得淡雅可愛,很有日本風。花邊是後來另外黏上去的,主要是因為我的四角黏得不好,在剪角的時候失敗了,因此用花邊遮蓋一下。



內層是用我喜歡的紫色(這時才驚覺我的內面盒蓋黏錯了,應該要用紫色布才對!)。



原來先前之所以嚴格要求紙板大小,就是因為盒子關上的時候,凹凸不平的邊緣會無法與盒蓋完整密合,很多地方也能看見明顯的瑕疵。但是做也做了,後悔也沒用,雖然成品稱不上好,但從小就不擅長手工藝的我,能有這個機會鍛鍊一下自己的手指,向更精細的動作挑戰,感覺還是挺不錯的。只是,若問我還想不想再做一次,我的答案應該是No,因為光是做這一個,我的精神和體力就差不多被搾乾了呀!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